工商银行安顺分行被罚81.285万元: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等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和反洗钱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分行处以罚款81.285万元 [1][2] 行政处罚详情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安银处罚〔2025〕0003号 [2][3] - 行政处罚内容为罚款81.285万元 [1][2]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安顺市分行 [2][3]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 [2][3] - 公示期限为2年 [2][3] 被处罚主体与违规行为 - 被处罚主体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 [1][2] -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