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告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4][5]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3日公告发出,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2日 [3][7] - 会议由第二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艳群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3,071,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766% [8]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5人,代表股份82,844,520股,占比61.5082%;网络投票股东55人,代表股份226,800股,占比0.1684% [9][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11]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3,066,42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1% [12]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370,9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938% [13] -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 - 议案二: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3,063,12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01% [15]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367,6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549% [16] -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 - 议案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总表决同意83,066,62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3% [18]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371,100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22% [19] - 本次股东大会无提案被否决,且不涉及变更以往决议 [2] 法律意见与文件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幸幸、罗晓丹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9][20]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0] - 备查文件包括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法律意见书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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