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7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 [2][13]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人民币55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12] - 回购股份的用途是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股份后三年内未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将依法注销 [3][15] 回购方案实施安排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8] - 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 公司已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持有人名称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 回购资金来源与财务影响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1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8.1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51亿元,流动资产41.46亿元 [14] - 按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测算,该金额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的3.44%、5.63%和4.82% [14] 相关股东与高管持股动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4][15] - 上述主体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14] 回购方案的实施条件与调整 - 若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9] - 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12] - 公司不得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期间回购股份 [10]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5-12-30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