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 -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7名 全部以通讯方式参与 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1]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4]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6] 公司治理与人事任命 - 选举董事长苏凯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其将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此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2][3] - 确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独立董事吴熙君女士 于震先生 林长鸿先生组成 并由独立董事吴熙君女士继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