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市场化评价结果发布 - 2025年12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中国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了2025年度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结果 [1] - 评价是对各参评评级机构2024年执业情况开展的综合性评价,主要反映参评机构合规内控、执业质量与服务能力的相对水平,不涉及对评级机构资信状况和业务资格的评价 [1] - 采用投资人付费业务模式的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不参与评价结果排序,其余13家采用发行人付费业务模式的机构参与评价 [1] 评级机构分类与排序 - 评价得分前80%的机构评为第二类,后20%的评为第三类,各类别根据评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1] - 第二类机构共10家,按得分高低依次为:中诚信国际、东方金诚、联合资信、惠誉博华、中证鹏元、标普信用评级(中国)、安融信用评级、安泰信用评级、大公国际、大普信用评级 [2] - 第三类机构共3家,为:远东资信、上海新世纪资信、北京考拉信用评估 [2] - 根据《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原则上评价得分前80%的排在第一类或第二类,得分后20%的排第三类,被责令停业整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行业声誉的排在第四类 [2] 评价体系与行业导向 - 相较于以往侧重市场服务能力的评价规则,新《评价办法》更聚焦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真实性与专业能力,推动行业回归信用评级业务本源 [3] - 市场化评价指标体系基准分为100分,包括业务基础评价(总60分)、市场成员评价(总30分)和监管自律评价(总10分)三类指标,并设置减分项和加分项 [3] - 业务基础评价主要反映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质量和业务情况,包括评级质量(33分)、机构与人员管理(17分)、合规管理(7分)、信息披露管理(3分)等评价指标 [3] - 市场成员评价是指投资人、专家等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和服务能力等情况的评价 [3] - 监管自律评价是指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自律组织、市场基础设施对信用评级机构合规执业能力等情况的评价 [3] - 下一步,两协会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研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引导评级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控管理、优化评级方法、提升评级质量、积累声誉资本,助力多层次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3]
2025信用评级机构评价结果出炉,中诚信国际等10家列第二类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