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发布通知,2026年将继续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1] 家电产品补贴 - 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可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1] -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人民币[1] 数码及智能产品补贴 -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可获补贴,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3] - 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3] - 相较2025年方案,2026年数码产品补贴品类新增“智能眼镜”,补贴金额保持不变[3] - 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和标准由地方自主制定[3]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可获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3] - 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为车价的8%,最高不超过1.5万元[3] -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为车价的6%,最高不超过1.3万元[3] - 2026年政策将汽车补贴从定额补贴调整为按车价比例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与新车价格直接挂钩[3]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 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力度大于置换更新[4] - 报废旧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可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4] - 报废旧车后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可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4] 政策资金保障 - “国补”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部发行的超长期特别国债[4] - 2025年相关国债发行额度为1500亿元,2026年已增至3000亿元[4] -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将用于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4] - 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总体按照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4]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已向地方提前下达2026年首批62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计划[5] - 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资金额度将收回中央[4]
汽车补贴按价浮动 明年“两新”政策继续
北京商报·2025-12-31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