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明起实施
北京商报·2025-12-31 00:04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核心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于2026年1月1日起与增值税法同步施行 旨在解释、细化和明确增值税法条款 提升法律体系的完备性与可操作性 [1][4] 条例主要规定细则 - 细化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明确应税交易中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具体范围 以及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 [2] - 明确税率适用规则 进一步明确适用零税率的出口货物范围及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形 并规定一项交易涉及多税率时的适用原则 [2] - 确定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对增值税扣税凭证种类、进项税额抵扣办法作出规定 并细化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的方法及特殊抵扣规则 [2] 应税交易范围的具体界定 - 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 [3] - 服务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以及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生产生活服务 [3] -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等 [3] -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资产 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3]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将出台配套文件 进一步明确具体范围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3] 出口退税相关安排 - 条例规定了出口退(免)税的计算方法、申报期限以及纳税人放弃适用的处理原则 以落实增值税法并确保操作规范 [3] 条例颁布的意义与作用 - 提升增值税法律体系的完备性 在体系中发挥“承上启下”作用 是制定政策性文件的依据 [4] - 有效兼顾税制稳定性与可操作性 通过对法律条款的解释和细化 使税法更确定、更接地气 并能适应纳税人情况的动态变化 [4] - 有利于增值税制度“与时俱进” 将实践中运行有效的政策上升为制度 以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技术变革及新业态迭代的要求 体现现代性与时代性 [5] 保障条例落地的后续工作 - 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规定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将制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预缴税款、出口退(免)税等具体操作办法 并制定配套征管公告 [5] - 做好信息系统改造 根据政策调整升级税收信息系统 完成系统改造和功能测试 提供政策引导、便捷申报等高效服务渠道 [5] - 广泛组织培训辅导 加强对条例的宣传 组织开展培训辅导并提供政策解读与问题解答等咨询服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