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以地方立法推动就业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公共服务范围
新浪财经·2025-12-31 02:07
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 - 呼和浩特市以法治方式推动就业工作 标志着首府就业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1] - 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 旨在构建具有首府特色的就业促进制度体系 [1] - 旨在为推进宜业城市建设、形成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1] 条例结构与主要内容 - 条例共八章五十七条 包括总则、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服务与管理、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重点群体就业与权益保障、监督检查等方面 [1] - 针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提出了系列制度性解决方案 [1] 政策创新与具体举措 -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要求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在制定产业、投资、财政、金融及区域发展等政策时 必须与促进就业政策协调联动 [3] - 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 明确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布局应当评估其对岗位创造和失业风险的影响 [3] - 推动区域就业协作 推进呼包鄂乌等区域就业公共服务一体化 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 [3] -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 构建覆盖不同群体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 并建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 [3] -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精准就业支持 [3] 就业环境与权益保障 - 致力于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明确要求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 [3] - 消除基于民族、性别、户籍等与劳动岗位无关因素的就业歧视 [3] -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就业公共服务范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