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生产将面临监管新规
新浪财经·2025-12-31 03:09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 旨在规范食品委托生产活动 明确委托方与受托方责任 以应对行业存在的逃避监管、非法添加等风险 [1][2] 政策适用范围与背景 - 管理办法将商标许可、特许经营、贴牌加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多种方式纳入委托生产管理范畴 [1] - 食品委托生产涉及主体、品种、区域广泛 个别企业利用该方式逃避监管 导致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1] - 委托双方 尤其是委托方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是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 [1] 委托方责任与要求 - 委托方需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要求 [1] - 委托方应建立健全与委托生产食品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1] - 委托方需对受托方生产行为实施监督 定期对委托生产食品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并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 [1] - 委托方不得怂恿、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受托方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1] 受托方责任与要求 - 受托方需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且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品种明细应包括受委托生产的食品品种 [2] - 受托方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以防范超许可范围生产的风险 [2] - 受托方应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对生产行为负责 并对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2] - 受托方应拒绝委托方委托其开展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活动 [2] 配套监管制度与措施 - 办法提出建立食品委托生产报告制度 [2] - 办法要求规范委托生产合同中涉及的食品安全事项 [2] - 办法强调强化委托生产食品的召回管理 [2] - 办法在法律责任方面设置了相应罚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