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情况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14:30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 -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嵇敏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24] -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01人,代表股份305,670,4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454% [5] - 公司全体6名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25][26]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9日审议通过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于同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 [2][3] - 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类型、时间、地点、网络投票安排及审议事项等全部法定内容,通知发布时间早于会议召开前二十一日,符合相关规定 [3] - 经北京双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9]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三项普通决议议案,无临时提案 [8][28] - 议案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获得通过,同意票数为305,314,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35% [15][16] - 议案二:《关于调整总裁岗位基本薪酬的议案》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未获通过,同意票数为24,087,962股,仅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1269% [17][18][28] -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获得通过,同意票数为257,097,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1095% [19][20] - 议案一和议案二的表决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8] 表决程序与法律意见 - 现场会议表决按规则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 [9]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与会议通知一致 [10]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总表决权 [11][14] - 北京双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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