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核心事件 -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北京雅温春芽科技发展中心)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12月27日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不再合并计算,从而触发了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 [4][5][7] 权益变动详情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傲农生物 20,800万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7] - 2025年1月24日,公司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 2,605,582,626股 减少至 2,602,961,826股,导致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7.9829% 被动微增至 7.9909% [8]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三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单独计算,具体为:外贸信托持有 6,500万股,持股比例 2.4972%;厦门信托持有 12,300万股,持股比例 4.7254%;北京雅温持有 2,000万股,持股比例 0.7684%,三方均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7][8] 未来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减持傲农生物股份 [5] - 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的六个月内,三方将继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监管规定 [5] 其他相关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实际增减,仅因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合并计算方式改变 [5]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傲农生物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9] - 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