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原洛阳银行兴华支行行长被禁业9年
新浪财经·2025-12-31 15:54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于12月31日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 [1][3] - 当事人为黄高富,时任原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华支行行长 [1][2][3][4]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洛金罚决字(2025)31号 [2][4]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当事人违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1][2][3][4] - 当事人违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1][2][3][4]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当事人黄高富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9年的处罚 [1][2][3][4] - 行政处罚决定由洛阳金融监管分局作出 [2][4]

违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原洛阳银行兴华支行行长被禁业9年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