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新浪财经·2025-12-31 19:44

政策概述 -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1] - 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 试点范围与选择标准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 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 [1] - 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1] - 试点城市选择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 同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 [1] 参与主体与行业 - 参与抽奖的发票需为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特定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所取得 [1] - 涉及的行业包括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 [1] 抽奖规则与奖项设置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的最低票面额度 该额度不低于100元 [1]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1] - 单张发票的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1] - 试点城市需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