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过监管与司法协同共治 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期货日报网·2025-12-31 20:25

证监会近期投资者保护与证券纠纷化解机制实践 - 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一审先行判决 该案是继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后第三单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并作出实体审判结果的案件 该制度以"明示退出、默示加入"方式 低成本集约化维护投资者权益并化解矛盾纠纷 成为证券行政监管与司法审判协同治理、威慑潜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法律方式[1] - 锦州港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中国证监会已对锦州港的证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投资者保护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授权 向法院申请将案件转换为特别代表人诉讼 沈阳中院已于12月19日发布权利登记公告 此举落实了新"国九条"关于加大该制度适用力度的要求[2] - 证监会将继续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履行民事诉讼维权公益服务职能 支持司法机关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 通过监管与司法协同共治 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2] 先行赔付作为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应用 - 五矿证券就广道数字虚假陈述案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担任基金管理人 先行赔付是《证券法》规定的纠纷化解机制之一 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证券公司自愿承诺并设立基金 与适格投资者磋商达成民事和解[3] -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作为公益性机构 接受委托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及运作 为先行赔付提供支持与服务以维护投资者权益 中国证监会支持相关市场机构及人员依法主动自愿开展先行赔付工作 以有效化解市场矛盾并便捷高效维护投资者权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