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被罚533.65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新浪财经·2025-12-31 21:02

行政处罚核心事实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两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2][3][4]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及27日 [2][4] 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的处罚 - 公司因八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382835万元,并处罚款533.65万元 [1][2][4] -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1][2][4]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 徐某(上海分行合规部)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万元 [1][2][3][4] - 梁某(互联网金融部)因对“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