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公司政策调整 - 东方航空宣布自2026年1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1] - 新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 [1] -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1] 特定旅客收费细则 - 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燃油附加费 [1] - 上述特定旅客在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