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正式收官 - 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自2023年7月启动的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正式收官 [1] - 改革按照“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基金销售机构”路径分三阶段推进,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超额完成改革目标 [1] 改革核心举措与亮点 - 新规共6章29条,围绕六大举措让利投资者:调降认申购费及销售服务费、优化赎回安排、鼓励长期持有、设置差异化尾随佣金上限、强化销售费用规范、建立行业直销服务平台 [2] - 亮点一:费率“直降”,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34%,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 [3] - 亮点二:机制“优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非货币市场基金持有满一年即免销售服务费,引导长期投资 [3] - 亮点三:导向“鲜明”,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50%的上限以服务个人投资者,并对权益与非权益类基金设置差异化尾随佣金上限以引导资源投向权益投资 [4] - 亮点四:平台“赋能”,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降本增效 [4] 具体费率调整与产品分类 - 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5%,指数型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3% [5] - 销售服务费方面,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4%/年,指数型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2%/年,货币基金不高于0.15%/年 [5] - 举例:货币基金销售服务费率从0.25%/年降至0.15%/年,投资者持有10000元每年成本从25元降至15元;主动偏股型基金认购费率从1.5%降至0.8%,认购10000元成本从150元降至80元 [3] 赎回费安排优化 - 针对债券型基金,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免赎回费,机构投资者需持有满30日,以引导机构长期持有并稳定债市 [6] - 针对指数型基金,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以鼓励发展并便利投资者 [6] 三阶段改革让利详情 - 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的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分别从1.5%、0.25%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每年让利约140亿元 [8]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0.26%,其他类型不得超过0.52%,每年让利约70亿元 [9] - 第三阶段:调降认申购费等销售环节费率,每年让利约300亿元 [9] - 三阶段累计让利超500亿元 [9] 行业生态与理念变革 - 改革推动行业导向从“规模”转向“回报”,通过大幅调降销售环节费用压缩“流量费”空间,引导销售机构转向提升客户保有及回报的长期模式 [7] - 改革理念鼓励“长期”而非“短炒”,通过“赎回费归资产”和“持有一年以上免销售服务费”等制度安排,引导市场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7] - 新规对资金利息归属、投顾收费、份额公平对待等模糊地带予以明确规范,旨在构建更公平、透明、可持续的行业新生态 [7]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收官!累计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证券日报网·2025-12-31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