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关键少数”监管 沪深交易所发布征求意见!
证券日报网·2025-12-31 22:08

核心观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其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 旨在通过强化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以及董事会秘书的监管 优化公司内部治理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从而夯实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1][2][4] 上交所规则修订要点 - 修订涉及主板和科创板的《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 目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1][2] - 修订核心目标之一是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 计划建立董事会秘书从聘任、履职到解聘的全流程监管体系 以加强其履职保障并发挥其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及内外部沟通中的关键作用 [2] - 修订另一核心是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细化对董事和高管的规定 从任职、履职到离职进行全面规范 督促其忠实勤勉履职 [2] - 要求上市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 确保董事和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业绩相匹配 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并实现利益绑定 [2] - 进一步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 严格限制可能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2] 深交所规则修订要点 - 修订涉及主板和创业板的《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 - 修订旨在适应上市公司治理新情况并与上位规则衔接 包括证监会将于2026年1月1日施行的修订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拟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 [4][5] - 具体修订内容涵盖五个方面:一是强化董事会秘书职责定位 细化其在组织信息披露、促进治理合规和推动沟通方面的职责 [5] - 二是健全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 要求将其履职嵌入公司日常管理流程 并明确董事、高管及各部门需予以配合 [5] - 三是完善董事和高管任职管理 严格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规范其选聘与解聘程序 [5] - 四是加强董事和高管履职监管 要求公司健全其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细化忠实勤勉义务 并加强董事会秘书履职的内部约束与责任追究 [5] - 五是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 完善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监管要求 明确同业竞争相关规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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