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暂免收取!
证券日报网·2025-12-31 22:08
政策发布与规则修订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明确了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商业不动产REITs)的产品定义,并对基金注册、运营管理、基金管理人及专业机构作用、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 [1] - 为落实证监会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日修订并发布了《不动产基金业务办法》,将商业不动产REITs正式纳入其适用范围 [1] 规则修订核心内容 - 扩充业务办法适用范围,将原规则中“基础设施”相关表述统一调整为“不动产”,以涵盖商业不动产REITs [2] - 规范申请材料并提高审核效率,更新上市申请文件清单,新增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报告、财务顾问报告、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等文件,并将交易所出具首次书面反馈意见的时限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 [2] - 新增现场督导、收益分配及基金合并条款,审核程序比照股票发行上市要求加入现场督导,明确基金连续两年未进行收益分配将导致终止上市,并对基金合并作出原则性规定 [2] 配套支持措施 - 为促进不动产基金发展,交易所暂免收取不动产基金的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交易经手费 [3] - 交易所明确了不动产基金开盘价与收盘价适用基金交易相关规定,并规定符合要求的商业不动产基金产品在其他未尽事宜上参照原有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定执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