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案南京中院作出先行判决
案件判决核心内容 - 南京中院对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先行判决 [1] - 判决金通灵公司赔偿43,269名投资者投资损失7.75亿元人民币 [1] - 判决金通灵公司给付原告代表人律师费25万元人民币 [1] - 案件受理费391.57万元人民币由金通灵公司负担 [1] - 法院驳回50,835名投资者的其他诉讼请求 [1] 案件后续审理与相关方情况 - 南京中院将继续审理原告要求其他25名被告承担责任的诉求 [1] - 华西证券作为该案共同被告之一,目前未收到涉及自身的判决 [1] - 华西证券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