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北京商报·2025-12-31 22:55

政策发布与执行时间 - 中国人民银行于12月31日发布修订后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1] - 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1] 评级工作流程与报告要求 -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需每年结合分类评级情况,综合评价支付机构在多个维度的合规性[1] - 评价报告与初评结果需于每年6月30日前以行发文形式报送中国人民银行[1] 评级体系构成与模块 - 分类评级体系包含七个核心模块: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经营稳健性[1] - 各模块内设置由定量和定性指标组成的评级要素[1] 评级分值分布 - 评级总满分为100分[1] - 各模块分值具体为:公司治理10分、业务规范25分、备付金管理10分、用户权益保护10分、系统安全15分、反洗钱措施15分、经营稳健性15分[1] 评级结果等级划分 - 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共分为5大类11个等级[1] - 等级序列为A类(AAA、AA、A)、B类(BBB、BB、B)、C类(CCC、CC、C)、D类和E类[1]

人民银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