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基金更省钱,证监会:份额持有超一年不再收销售服务费
搜狐财经·2025-12-31 23:01
新规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旨在降低基金投资者成本,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新规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并简化赎回费收费安排 [1] - 对于已发售但不符合规定的基金,基金管理人需在新规施行后12个月内调整费用结构并重新签订销售协议 [2] 认(申)购费调整 - 主动偏股型基金的认(申)购费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8% [1] - 其他类型混合型基金的认(申)购费不高于0.5% [1] - 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认(申)购费不高于0.3% [1] 赎回费安排 -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1] - 持有期限少于七日,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 [1] - 持有期限满七日、少于三十日,收取不低于1%的赎回费 [1] - 持有期限满三十日、少于一百八十日,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 [1] 销售服务费规定 - 对于不收取认(申)购费的基金或份额,销售机构可收取销售服务费 [2] - 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不高于基金财产的0.4%/年 [2] - 指数型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不高于0.2%/年 [2] - 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不高于基金财产的0.15%/年 [2] - 除货币市场基金等特例外,对投资者持有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 [2] 其他关键条款 -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于投资者 [2] - 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