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王某某被部队除名
新浪财经·2025-12-31 23:53
事件概述 - 王某某 2005年10月出生 于2025年9月从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应征入伍 服役于北部战区陆军某部 入伍后因怕苦怕累 思想消极 以身体不适应为由先后4次提出退役申请 经多方多次教育后仍拒绝履行兵役义务 于2025年11月20日被所在部队除名 [1][9] - 2025年12月30日 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就此事发布通报 决定对王某某拒服兵役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2][7][8] 处罚决定详情 - 取消其义务兵优待 并按照石屏县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的2倍处以罚款 共计27187.2元 [2] -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 在其个人户籍“兵役状况”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 [3] - 自处罚决定下发之日起 两年内不得为其办理升学复学手续 两年内不准出国(境) [4] - 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5] - 作为反面典型 将其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 [6] 处罚依据与目的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 [2] - 处罚目的是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 巩固国防事业发展 警示教育全县适龄应征青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