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案】第一天要求员工转岗,第二天将其辞退,合法吗?
新浪财经·2026-01-01 05:06

案件核心判决与法律依据 -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8万元及工资差额1.7万余元 [1][3] - 法院认定公司在要求员工转岗的次日通知其离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1][3] - 二审法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3] 公司主张与员工抗辩 - 公司主张依据劳动合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员工岗位,并称员工多次拒绝工作安排、效率低质量差引发客户负面反馈 [2] - 员工抗辩称公司安排的客户沟通任务非其本职工作,其已对工作问题积极沟通解释,且公司未出示内部规章制度 [2] - 员工认为公司在未协商一致情况下调整其岗位不合理,次日解雇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法院审理观点与分析 - 法院认为员工拒绝非本职的客户沟通任务具有合理性,且未见其不服从管理 [3] - 法院指出公司将员工从“软件测试岗”调至“现场运维岗”,两岗位工作内容无关联、技能要求差异显著,公司未就转岗必要性及待遇一致性提供合理解释 [3] - 法院强调即使员工不胜任工作,公司也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对其进行培训,而非在要求转岗次日即通知离职 [3] 相关法律程序要件解读 - 法律专家指出,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法定程序与实质要件 [5] -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需履行培训或合理调岗义务,经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后方可解除劳动关系,并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5] - 本案中公司未给予员工适应新岗位的时间或培训机会,不符合法律设立的实质目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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