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新浪财经·2026-01-01 05:06

文章核心观点 - 青海省为规范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明确了从政府监管到电站运营方的具体职责、技术标准和管理流程,旨在通过预防、快速反应和严格责任制来保障安全 [1][3] 适用范围与定义 - 本办法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 电化学储能电站指以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元件,进行电能储存、转换及释放的电站 [1] 管理原则与责任体系 - 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原则 [3] -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储能电站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6] - 储能电站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6] 政府与监管机构职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 - 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储能电站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储能电站消防安全职责 -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消防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 -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并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5] -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记录存档 [5] -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分区、间距符合标准 [5] -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记录存档 [5] - 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系统等措施预防火灾 [5] - 委托有资质机构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记录存档 [5] - 对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培训 [5] - 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5] 重点区域与技术要求 - 应将电池预制舱、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等区域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严格管理 [7] - 电池预制舱应集中布置,并与办公、住宿、值班等区域保持安全距离,舱间防火间距需符合标准 [9] - 应在电池设备间等部位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系统技术参数需通过电池实体火灾模拟试验验证 [8] - 鼓励储能电站研发、使用火灾防范及灭火救援新技术、新装备 [3] - 鼓励建设消防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并接入属地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动态监测风险信息 [10] 日常管理与操作规范 -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储能电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若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可实行单人值班 [11] -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 [11] - 禁止在储能电站内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明火作业时,应办理审批手续,采取安全措施,并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12] - 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用火用电合规性、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性、重点部位值班情况等,巡查人员需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处置隐患 [13][5] - 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制度落实、用火用电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消防通道、供水设施、报警灭火系统运行、员工知识掌握、隐患整改等 [14][5] 应急准备与火灾处置 - 应根据电站装机容量及火灾风险等级,按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及装备器材 [16] - 应定期组织消防队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16] - 应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消防救援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并开展联勤联动联训 [17] - 发生火灾时,电站消防队应根据预案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并配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开展灭火救援 [18] 电池安全管理与违规处罚 - 应对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池及时进行安全处理,防止火灾事故 [19] -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警告处罚 [20] 附则与生效 - 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置电化学储能装置、设备的新能源场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22] - 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