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与核心意义 - 《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推动福建从民营经济大省向民营经济强省跨越突破 [1] - 条例将“晋江经验”(“六个始终坚持”和“正确处理好五大关系”)正式写入法规,完成了从实践探索到法治保障的制度性跨越 [2] - 条例共8章77条,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规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2] - 法规出台正值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激发民企活力之际,其意义在于全面激活民企内生动力,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长久之策 [3][6] 核心条款与政策红利 - 条例强调“平等”、“公平”、“同等”,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隐性门槛,实行“非禁即入” [4] - 条例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和政府采购应为中小企业预留一定比例,确保其公平参与 [4] - 针对制造业用地成本痛点,条例支持民营经济组织自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灵活用地方式 [5] - 条例包含对“专精特新”企业的专项金融支持条款,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降低企业前期投入的资金成本 [6] 地方实践与落地成效 - 福州新区(长乐区):通过建设5G工厂推动纺织产业转型,全区纺织行业平均生产效率提升20%、设备利用率提升18%,4家5G工厂入选全国目录 [8] - 福州新区深化惠企资金网建设,并试点生产数据资产化管理,落地全省首个数据知识产权500万元数智贷,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8] - 仙游经济开发区:深化“五证同发”审批改革,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办公,最短仅用时29天实现“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使企业项目开工时间普遍提前3个月以上 [9] - 龙岩市永定区:设立龙岩市首个县(市、区)级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三十条措施等配套政策 [9] - 永定区创新开展“法律进园区”、“法治体检进企业”50场次,解决法律问题86个,推行“首违不罚”、“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33家企业不予处罚,对51家减轻处罚,对176家给予警告不罚款 [9][10] 企业反馈与行业影响 - 企业代表认为条例破除了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的“看不见的门槛”,让民营企业获得了真正的“入场券”,能在公平环境下与国企“同台竞技” [4] - 灵活的用地政策被制造业企业视为“直击要害”,能让企业把更多资金用于创新研发和技术改造 [5][6] - 技术先导型企业(如光莆电子)将7%以上营收投入研发,认为条例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金融支持的条款是“及时雨”,有效降低了资金成本,坚定了攻坚“卡脖子”关键技术的底气 [6] - 实践表明,条例为民营经济发展破壁垒、疏堵点、强保障,民营企业可以大胆闯、放手拼,专心致志谋发展 [6]
以法之名,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浪财经·2026-01-01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