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碳关税”落地 钢铝产业影响几何?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1-01 07:12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实施时间线与产品范围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收费期”,首批覆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6类产品 [1] - 实施采取分阶段模式,2023年至2025年为过渡期,属于碳数据调研阶段,2027年将征收2026年的碳费用 [2] - 根据欧盟委员会2025年12月17日公布的调整方案,计划到2028年将CBAM覆盖范围扩大至约180种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涉及机械、车辆零部件、洗衣机等行业 [1][3] - 2026年和2027年,CBAM的产品范围将保持不变,扩围从2028年开始 [4] CBAM的具体规则与核算差异 - 不同产品覆盖的排放存在差异:对于钢、铝、氢,仅对直接排放收费,不要求申报间接排放;对于水泥和化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均需收费 [3] - 若出口产品不归在CBAM税则号下,则无需报送数据,即使其原料为CBAM覆盖产品 [3] - CBAM扩围后,征收仅针对下游产品中所使用的钢和铝的“嵌入排放”,成本负担取决于产品中钢铝的比重 [4] - 欧盟委员会为CBAM设定了年度50吨的进口豁免门槛,评估显示该门槛将使约90%的进口商获得豁免,但仍覆盖约99%的相关碳排放量 [4] - 在原本可能涉及约20万家进口商的情况下,预计仅约2万家进口商需要继续履行CBAM申报和付费义务 [4] 对中国相关行业与企业的影响分析 - 需要直接应对CBAM付费义务的中国钢铁和铝供应商,主要集中在通过大型欧盟进口商出口的头部和中大型企业,数量约为数十家至数百家 [5] - 大量中小出口企业因其对应的欧盟进口商年进口量低于50吨豁免门槛,将不直接承担CBAM付费义务 [5] - 以铝行业为例,2024年中国向欧盟出口的铝产品量超过80万吨 [5] - 对于中国铝业、南山铝业等大型企业,CBAM实际影响有限,因其对欧出口量相对有限,且自身实际排放量远低于CBAM默认值,并较多采用再生铝 [6] - 若采用欧盟设定的碳排放默认值,中国产品需承担的“碳关税”负担将高于实际排放,例如某类铝合金产品的欧盟默认值为4.12吨,是中国实际排放(约2.57吨)的1.6倍 [6] 企业的应对策略与数据管理 - 相关企业需尽快建立差异化的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以应对新规 [1] - 企业应依据出口产品类别建立差异化体系:精准界定核算范围;分类采集与管理数据(直接排放产品侧重生产与燃料数据,含间接排放产品需完善用电、用热数据);分层投入管理资源,优先加强高碳强度产品管理;预留制度升级空间以应对未来规则变化 [7]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分中心等机构已联合建立可持续陪跑联盟服务工作组,深入外贸企业开展碳里程陪跑试点服务,以帮助企业理清“碳账本” [7] 其他相关欧盟绿色贸易壁垒 - 除CBAM外,欧盟电池法规也强化了碳足迹要求,成为企业出口欧盟的另一项重要合规要点 [8] - 2025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草案,提出了电池碳足迹标签的强制化格式要求,但目前正式的碳足迹核算方法学尚未明确 [9] - 在欧盟方法统一前,企业可通过分层、模块化管理数据,先对出口量大或碳密集产品进行核算,并参考ISO 14067等国际通行标准进行过渡性计算 [9] 中国产业的整体优势与前景 - 中国在低碳转型方面具备先发优势与产业提前布局,有助于在更严格的绿色贸易壁垒中保持竞争力 [1] - 中国对欧盟出口受限的主要是钢铝产品,而其他许多国家受影响范围更广,中国在低碳转型方面已取得实质性进展,能源结构优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 [10] - 国内钢铁等行业早在数年前已主动推进低碳化改造,提前应对政策风险 [10] - 欧盟法规越严格,符合要求的企业越少,而中国企业凭借强大的合规适应能力和产业转型投入,有望在竞争中胜出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