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南航、国航,集体调整
燃油附加费调整政策 - 自2026年1月5日起 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进行下调[1][6] - 调整后标准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成人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1][4][6] - 与此前相比 两类航段的燃油费分别下调了10元和20元[6] 特殊旅客收费标准 - 按规定享受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旅客 免收燃油附加费[1][6] - 儿童 革命伤残军人 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等旅客实行减半收取[1][4][6] - 具体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免收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1][4][6] 政策执行与票务处理 -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1] - 2026年1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 如在之后进行变更 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1][2][4] - 国际客票及具体收取金额以各航空公司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1][4] 涉及航空公司与平台 - 此次调整政策由东方航空 南方航空和中国国际航空三大航空公司发布[1][4] - 机票销售平台飞常准App亦发布消息称已接航司通知[6] - 调整标准在各大航司间保持统一[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