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今起正式施行 遛狗不拴绳伤人可拘留
新浪财经·2026-01-01 09:18

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核心内容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今日起正式施行,对不文明养犬、正当防卫认定、特定年龄人群处罚规则及传播淫秽信息等与民生相关的系列规定进行了重要修订 [2] 变化1:不文明养犬处罚升级 -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罚款上限从500元提高至1000元 [3] - 新增对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动物伤人行为的处罚规定,情节较重者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填补了此前对此类行为无行政拘留处罚的空白 [3] - 遛狗不拴绳一旦伤人,饲养者除承担民事赔偿外,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养宠法律责任明显加重 [3] 变化2:正当防卫认定明确化 - 新增第19条,明确规定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从价值层面宣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4] - 适用该条款需明确动手先后顺序,后还手一方天然适用;且行为目的必须是制止不法侵害,而非发起新的侵害,一旦不法侵害被有效制止就应及时停手 [4] - 防卫行为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较大损害时,防卫人仍会受罚,该规定使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形成衔接 [5] 变化3:特定年龄人群处罚规则调整 - 新法对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和70周岁以上老年人原则上不执行行政拘留的规定新增限制条件:一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二是“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符合任一情形将不再免除拘留处罚 [6] - 规则调整旨在精准惩戒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者,例如15岁未成年人实施情节严重的学生欺凌可能面临实质拘留,同时避免对初犯、情节轻微者过度处罚 [6][7] 焦点关注:传播淫秽信息相关规定 - 传播淫秽信息违法的规定并非新增,2012年修订版第68条已有明确处罚规定,新法第80条主要将“计算机信息网络”修改为“信息网络”,并将罚款上限从3000元提升至5000元 [9] - 新法特别增加规定,若淫秽物品或信息涉及未成年人,将从重处罚,体现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 [9] - 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内容是否属“淫秽”而非主观的“不雅”,以及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法律主要打击以盈利为目的的传播行为,不主动干涉私人领域的正常情感表达 [10][11] - 夫妻或情侣间自愿、私密的交流,影响范围仅限于两人之间,无后续扩散、胁迫或牟利行为,一般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违法,即便一方事后举报,公安机关一般也不会认定为传播淫秽信息而进行处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