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回顾了陈林自2005年起在浙江瑞安推动并持续研究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经济改革实践 该模式旨在通过综合性合作组织解决农村融资难题 并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政策认可与试点推广 但其核心组成部分——合作金融(如资金互助社)——在现实中面临监管不确定、制度定位不清等长期挑战 改革需要制度化与法治化保障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1][7][11] 瑞安“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历程 - 2005年4月 陈林赴浙江瑞安挂职副市长并兼任市金融工委主任 主持开展“三位一体”农村合作经济改革试点 核心目标是解决正规金融机构无法有效覆盖的农村融资问题 [1][2] - 改革关键举措是将合作制从由信用社改制而来的瑞安农村合作银行体系中剥离 组建农村合作协会统一托管小额股金 银行则依托协会发展信用评级和互助联保以降低交易成本与控制风险 [3] - 2006年3月25日 瑞安农村合作协会正式成立 成为全国首家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县市级综合性农村合作组织 [4] - 2006年12月 浙江省委在瑞安召开现场会 总结推广“三位一体”经验 会后信合联盟和资金互助社在瑞安起步运行 [4] - 2008年 瑞安“三位一体”农协模式入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30创新案例” 至2009年陈林挂职期满时 协会会员数量突破万人 资金互助社覆盖多个乡镇 [6] “三位一体”模式的全国推广与政策演进 - 2010年起 陈林牵头编纂《新型合作化道路(资料汇编)》 系统梳理国内外合作经济与金融发展路径 该资料在地方培训与调研中被频繁引用 [7] - 2014年 瑞安模式入选国家治理创新成果 随后温州“三位一体”改革被纳入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 [8] - 2017年 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2021年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开展相关综合合作试点 [8] - 2021年起 辽宁、河南、河北、安徽、重庆等多个省市开展“三位一体”试点 陈林受邀参与多个试点地区相关工作 [8] 合作金融(资金互助社)面临的现实困境 - 2019年后 陈林调研发现资金互助社在缓解农民融资难方面仍发挥“缓冲器”作用 但制度环境趋紧 生存空间被压缩 [9] - 2025年调研显示 瑞安部分资金互助社被要求“市场化退出” 尽管长期保持较低不良率 但仍承受较大政策压力 [10] - 资金互助组织在制度和法律层面缺乏严格界限 多地合作社的资金互助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查 即便拥有合法金融牌照的瑞安马屿资金互助社也被要求退出 [10] - 监管政策存在“一刀切”倾向 将资金互助社视为监管负担 其制度定位不清晰 长期处于“非正式”、“过渡性”状态 导致基层实践难以形成稳定预期 [10][11] 对“三位一体”改革可持续发展的观点 - 陈林认为“三位一体”并非阶段性安排 而是一条需要制度化、法治化保障的长期路径 信用是其必不可少的要素 [11] - 改革具有高度的动态脆弱性 缺乏法律保障的制度创新随时可能被边缘化 需要从制度层面给予保障以保护合作社正常运行并规范城乡金融乱象 [11] - 呼吁监管部门借鉴国际经验 通过合作经济的联合组织弥补行业管理缺位 不应以“关”代“管” 并强调“市场化退出”必须完全尊重农民的财产权利和合作意愿 [10][11]
陈林:“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改革实践者|我们的四分之一世纪
经济观察报·2026-01-01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