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正式施行!一图读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新浪财经·2026-01-01 14:23

法规概述 - 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通过《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该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3] - 条例共包含6章63条,核心内容涵盖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灾后处置及法律责任 [4] 总体要求与原则 - 工作方针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5] - 工作原则包括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 [6] - 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草原、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协同工作 [8] 职责与保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需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9] 火灾预防措施 - 实施分区分期管控,严格管理防火区、防火期及高火险区、高火险期,加强日常巡护与防火检查 [10] - 建立火险预警制度,将森林草原火险分为四级,由高至低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11] 火灾扑救原则 - 扑救遵循就地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并优先解救、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 [12] 灾后处置与等级划分 - 火灾等级根据过火面积、人员伤亡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4][15] - 森林火灾特别重大等级标准为过火面积≥1000公顷,或死亡≥30人,或受伤≥100人;草原火灾特别重大等级标准为过火面积≥8000公顷,或死亡≥30人,或受伤≥100人 [15] 法律责任 - 政府及相关部门 - 对未编制应急预案、瞒报拖延火情、预警后未采取措施、处置不力等行为,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6] 法律责任 - 经营单位及个人 - 未履行防灭火责任的,对单位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至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罚加倍;引发火灾的需责令补种树木、恢复植被 [18] 法律责任 - 防火区相关单位及个人 - 拒绝防灭火检查或逾期不消除隐患的,对单位处1万至2万元罚款,对个人处300元至3000元罚款 [20] 法律责任 - 违规用火行为 - 防火期内未经批准野外用火的,对单位处2万至1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300元至5000元罚款 [22] - 高火险期未经批准进入高火险区或丢弃火种等,对单位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对个人处300元至3000元罚款 [24] 法律责任 - 特殊违法行为 - 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防火区开展非军事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处10万至20万元罚款 [26] - 编造传播火灾虚假信息将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将给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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