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别发这种朋友圈 已有人被抓!多地通报典型案例
新浪财经·2026-01-01 15:31
行业监管动态 - 多地警方近期查处多起通过网络社交平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 涉案人员均被依法行政拘留[4] -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其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 -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 经营布点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5] 非法销售模式与案例 - 非法销售主要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广告进行 销售方式包括送货上门等[5] - 上海静安警方查获一起案件 涉案公司法人史某以3600余元购入两箱烟花爆竹 计划通过社交群销售赚取差价但未遂[1][4] - 安徽淮南警方查获住户李某通过朋友圈销售 在其住所内查获烟花爆竹共计135箱[4] - 山东寿光警方查获韩某在无运输许可及从业资格情况下非法购买并通过朋友圈销售[4] - 浙江武义警方查获陈某某利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 在其家中查获16个品种共计76件[4] 法规与违法界定 - 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5] - 在朋友圈发布指示性信息引导至指定合法销售点购买不违法 但若交易地点非指定地点(如送货上门)则涉嫌违法[5] - 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 即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5] - 转发售卖烟花爆竹的广告信息 一旦所售产品出现问题 转发者亦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