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别发这种朋友圈!已有多人被抓!
新浪财经·2026-01-01 18:33

核心观点 - 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私自贩卖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 无论是否持有销售许可证 均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7][8] -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均存在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与法律责任 相关企业与个人需遵守法规并加强安全管理[10][12][15][18][21][23][27] 非法网络销售案例与定性 - 2025年12月24日 安徽淮南一住户李某因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被查 其住所内查获烟花爆竹共计135箱 李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 - 2025年12月23日 山东寿光韩某在无相关许可与资格的情况下 通过朋友圈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牟利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3] - 2025年12月16日 浙江武义陈某某因利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被查 家中查获16个品种共计76件烟花爆竹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 - 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 若交易地点非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则涉嫌违法[8] - 私自贩卖烟花爆竹 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 即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8] 经营许可与法律责任 - 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经营布点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8] - 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 可被责令停止活动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并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9] - 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 可被责令停止活动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并没收物品及违法所得[9] - 通过微信朋友圈大量贩卖烟花爆竹涉嫌非法经营罪 情节严重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9] - 转发销售广告者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10] 生产与经营安全规范 - 生产企业不可偷工减料 员工需经消防培训 企业需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并配备应急救援预案与器材[12] - 经营场所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批发企业需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零售经营者需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并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27] - “冷烟花”(如仙女棒、手持电光花等)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 其喷射口温度可达700至800摄氏度 属易燃易爆危险品[28] 储存安全规范 - 企业不应将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密闭仓库或高温环境下 应分区管理[15] - 家庭应尽量减少储存数量与时间 并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场所[15] - 烟花爆竹应避免淋雨受潮 防止动物啃咬引发自燃或爆炸[15] 运输安全规范 - 道路运输烟花爆竹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18] - 运输车辆需悬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装载车厢不得载人[18] -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或在行李、包裹中夹带[18] 购买与燃放安全提示 - 应到持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商店购买[21] - 选购时检查产品外观完整、标识齐全(厂名、厂址、合格标志、警示语等) 勿购买“三无”或“白杆”产品[21] - 根据年龄和场地合理选购 宜选药量较少、安全性较好的C、D级产品[21] - 燃放应在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进行 于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 不得靠近柴草垛或向人群、管道等抛掷[23] - 儿童应在成人看护下燃放 避免燃放危险性高的品种[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