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海南安居房政策进入新阶段,将从大规模集中建设转向以需求为导向调节供给,旨在实现供需平衡并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2][5][13] 政策概览与实施 - 新的《海南省安居房管理办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六章四十八条,是海南安居房建设管理的具体指南 [3][11] - 政策文件涵盖规划与建设、申请与配售、供后管理三大核心板块 [3][11] 建设与供给规划 - 自2020年以来,海南省已累计开工安居房超过11万套,已配售超过5万套,库存竣工及在建房源合计超过6万套,可覆盖未来阶段刚性需求 [4][12] - 新阶段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市县需统筹制定年度计划并报审,销售比例低、去化周期长的市县原则上不得申报新计划或开工新项目 [5][13] - 政策从供给“源头”加强管控,以促进供需平衡和维护市场稳定 [5][13] 建设标准与品质 - 政策要求安居房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技术标准,并采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方式,鼓励智能建造以提升品质 [7][15] 申请条件优化 - 扩大保障覆盖面,将持有居住证并已连续签注2年以上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7][15] - 优化申请人住房状况和养老保险缴纳等条件,以促进“职住平衡”,支持城镇居民改善住房和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获得保障 [7][15] - 赋予市县政府调整申购主体和条件的权限,使其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灵活优化准入条件 [7][15] 闲置房源处置 - 规定新建和配建项目经过至少3轮集中配售后仍有剩余、且闲置超过12个月的房源,经批准可由政府或单位回购转为其他保障房,或由开发企业补缴费用后转为商品住房自行处置 [8][16][17] - 此规定为开发企业盘活闲置资产提供了政策支撑 [8][17] 供后管理与产权流转 - 购房人签订合同满5年后,可申请上市交易或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8][17] - 上市交易时,当地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有优先购买权,购房人按其持有的70%产权份额获得相应售房款 [8][17] - 申请完全产权需补缴价款,补缴公式体现惠民原则,持有年限越长补缴越少,15年后可无偿取得完全产权 [9][18]
海南出台安居房新政:坚持“以需定建”,鼓励“智能建造”
新浪财经·2026-01-0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