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5年可交易,15年后无偿获得完全产权!海南出台安居房新政
新浪财经·2026-01-02 13:04

核心观点 - 海南省发布《海南省安居房管理办法》,对安居房的规划建设、申请配售、供后管理等环节作出全面规定,旨在加强供给调节、提升建设质量、优化准入条件并完善供后管理,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3] 规划与建设 - 安居房建设筹集转入以需求为导向的新阶段,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市县需统筹制订年度计划并报审 [1] - 对于销售比例低、去化周期长的市县,原则上不得新建安居房项目,以促进供需平衡和维护市场稳定 [1]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相关强制性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海南省安居房建设技术标准》 [1] - 按规定采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建设方式,并鼓励使用智能建造技术以提升建设品质 [1] 申请与配售 - 扩大了安居房政策覆盖面,将持有居住证并已连续签注2年以上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1] - 优化了住房状况、养老保险缴纳等申请条件 [1] - 赋予市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购条件的权限,以更好地支持职住平衡和地方发展需要 [1] 供后管理 - 购房合同签订满5年后,购房人可申请上市交易或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2] - 上市交易时,当地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享有优先购买权,购房人按持有的70%产权份额获得相应价款 [2] - 申请完全产权需补缴价款,计算公式体现惠民原则,持有年限越长补缴越少,持有满15年后可无偿取得完全产权 [2] - 对于经过至少3轮集中配售后仍剩余、且闲置超过12个月的房源,经批准可由政府回购用作其他保障住房,或由开发企业补缴相关费用后转为商品住房自行处置 [2] 政策衔接 - 《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 - 施行前已配售的安居房,可适用新办法中的供后管理政策,以保障承购人利益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