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富美”竟是老赖!“80后”女子假冒富豪妻子骗贷1690余万元,涉六罪一审获刑17年
新浪财经·2026-01-02 13:02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被告人姚某因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洗钱罪、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62.5万元 [1] - 同案被告人李某、张某、谭某分别因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洗钱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至4万元 [1] - 姚某等人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利用被害人挂名法定代表人身份,从银行及4家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1690余万元,造成金融机构损失1300余万元 [6] 诈骗手法与过程 - 姚某虚构“白富美”及“富豪丈夫”人设,以丈夫公司即将上市为由,诱骗被害人小飞挂名担任新公司法定代表人 [2][5] - 姚某伙同贷款中介谭某、李某,以公司变更登记为由操作被害人手机并刷脸,在被害人不知情下以其挂名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300万元 [2][3] - 姚某在偿还贷款前几期后便不再还款,导致被害人收到催收信息后报警 [3] 犯罪背景与资金流向 - 姚某实际家境普通,其家庭服装厂于2016年后没落,她与母亲于2018年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 2020年,姚某通过中介购买有正常缴税记录的贸易公司并招募员工张某,旨在营造有钱人假象以便借钱 [5] - 2021年至2023年间,姚某在无还款能力下,通过员工张某及中介购买空壳公司,利用被害人身份骗取贷款 [6] - 姚某还将部分骗得资金(约630余万元)以股权转让费或代贷款等名义骗取自被害人 [6] - 所得钱款主要用于购买空壳公司、支付中介费用和个人挥霍 [6] 洗钱犯罪事实 - 姚某指使张某、李某将银行贷款资金取现后再存入指定账户或交付他人,以转移资金 [6] - 通过上述操作,姚某等人共取出1000万余元现金,坐实洗钱犯罪事实 [8] - 具体操作模式为:公司账户收到贷款后,约五分之一用于还贷,剩余部分取现存入他人账户用于消费和购买公司,循环操作 [8] 案件侦查与审查起诉 - 2024年2月16日,公安机关对姚某等人以涉嫌贷款诈骗罪立案侦查 [4] - 2024年4月,检察机关介入,发现姚某所称“富豪丈夫”实为虚构人物 [5] - 2024年5月,公安机关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盗窃罪等提请批捕姚某等4人,后因发现洗钱线索,增加洗钱罪立案 [6]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定贷款中介谭某无非法占有目的,将其罪名从贷款诈骗罪调整为骗取贷款罪,谭某认罪认罚 [9] - 2024年11月29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5年12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 [9] 行业影响与监管建议 - 办案中发现空壳公司治理漏洞,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模型摸排到20余条为实施犯罪而设立的空壳公司线索 [10] - 检察机关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清理整治空壳公司等违法犯罪市场主体,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