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农商行被罚100万,涉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搜狐财经·2026-01-02 18:41
行政处罚核心事实 -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对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1][2]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限为三年 [2] 被处罚主体及罚则 -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 [1][2] - 该行运营管理部责任人甘某珊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5万元 [1][2] 违规行为类型 -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