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与争议焦点 - 58岁保安老孙于2020年8月20日中午请假外出,在离岗亭30米处遭遇车祸身亡[2] - 人社部门与一、二审法院均以“擅自离岗”且无法证实事故地点属于“回家途中”为由,不予认定工伤[1][3] - 东莞市检察院介入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于2024年8月30日改判,人社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家属于2025年初获赔103万元[1][6][7] 用人单位(保安公司)行为与责任 - 保安公司主张老孙在顶班同事到岗前提前离岗,违反公司规定[3] - 保安公司掌握岗亭旁监控录像但未向司法机关提交,该录像记录了老孙离岗时间及是否有人顶岗的关键信息[4] -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承担举证责任,保安公司未充分履行该义务[5] 检察机关调查与关键发现 - 检察官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在午饭时段(11时53分),公司不提供午餐,保安请假外出就餐或回宿舍属于合理活动[4] - 通过现场摸排与比对宿舍位置,确认事故方向与老孙可能的行进方向一致,属于合理下班路线[4] - 检察官调取事故车辆碰撞视频并走访调查,明确老孙离岗前已请假,且监控视频“消失”,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其外出就餐或回宿舍[5] 司法程序与最终结果 - 2023年5月,东莞市检察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举证责任分配错误为由,向二审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 - 2024年8月30日,法院改判,要求人社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6] - 人社部门在法院改判后两周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与检察院协同对保安公司开展释法说理,推动赔偿落实[6] - 103万元工伤赔偿金于2025年春节前夕及元宵节前分两批全额支付给家属[7] 案件影响与社会意义 - 案件历时近4年,最终通过检察监督得以反转,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司法理念[9] - 人社部门表示将强化调查取证意识,建立案件集体研讨和跟踪预警机制,以完善工伤认定工作[6] - 家属向东莞市检察院赠送锦旗和感谢信,认为办案过程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7][8]
一波三折的工伤认定
新浪财经·2026-01-03 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