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录·巴县档案|同治年间一桩少女“拐逃”案
新浪财经·2026-01-03 13:56

苏轼有云:"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智通财经·私家历史特别推出"洗冤录"系列,藉由历 朝历代的真实案件,窥古代社会之一隅。 在巴县档案中,这是一件稀松平常的案子,县令的批复也是公式化地要求各方等待审讯。同样不出所料 的是,被告为"据实诉明"的状子也在同时递交到了衙门。杨颜氏状中所称的"李二大耶"名为李玉亭,二 十八岁,自称是水果贩子,并且一直与杨洪兴家有来往。前一年,李玉亭托杨家的亲戚为媒人,与长姑 订婚,并且给了聘礼银子。照他的说法,杨洪兴虽然知道订婚一事,却仍然多次"逼长姑另行嫁卖"。四 月初二,长姑托人找到了李玉亭,当面哭诉叔叔逼自己嫁给别人。李玉亭想把长姑送回去,但长姑就是 不回。不得已李玉亭通知杨洪兴,要找个日子摆酒结婚。杨洪兴把长姑接回去之后,立刻就让其母杨颜 氏到衙门告状。按照李玉亭的说法,这件案子更多是对方的悔婚与诬告,自己是长姑的未婚夫,并不曾 拐走长姑。 因为所有人员均已到齐,当场就进行了庭审。第一回合中,可以说李玉亭完败。杨颜氏的口供称长姑定 亲的对象是李青廷(田),只不过李青田在外做生意,故而尚未成婚(注意,这一点实际上与诉状中说 的不一致)。李玉亭则在供状中承认自己骗长姑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