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引入正当防卫制度 - 2025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法第19条首次在治安领域明文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 明确“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属违法” [1][5] - 此次修订旨在与刑法修正案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并终结以往执法中“还手即互殴”的认定方式 该认定被认为违背朴素正义观 [5] 正当防卫的认定要件与核心区别 - 正当防卫需满足三个要件:一是时间要件 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事后反击不算 二是对象要件 仅能针对施暴者本人 不可牵连他人 三是程度要件 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5] - 正当防卫与互殴的核心区别在于:互殴是双方均有挑衅、约架等过错 主观上均有伤害意图 需双方担责 [5] 防卫过当的界定与处罚原则 - 防卫过当是指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较大损害的情形 [5] - 判断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需综合考量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 防卫的时机、手段、后果 以及双方力量对比 立足防卫人当时的情境 以一般人的认知为标准 并非轻微超出限度就认定为过当 [5] - 对于防卫过当的行为 新法明确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7] 具体案例与新法适用分析 - 过往案例显示执法标准不一:上海地铁曾有男子被打10个巴掌未还手 仅施暴者被拘留 而另一男子被打后反击 却与施暴者一同被拘 [1] - 根据新法 2020年餐馆老板娘被醉酒顾客三次挥拳打倒在地后 用啤酒瓶反击的行为应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因其符合时间、对象要件 且双方力量对比悬殊 反击手段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5] - 刑法中针对严重暴力犯罪的“无限防卫”权不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领域的防卫行为仍需遵循“不过度”原则 [7] - 若不法侵害已停止(如施暴者被制服、主动收手)仍继续攻击 属于事后防卫 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7] 防卫行为的法律性质澄清 - 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客观上可能造成伤害 这是有效防卫的必要结果 不能因存在伤害后果就否定防卫性质 要求防卫人完全避免伤害等同于剥夺其防卫权 [7]
被打10个耳光不还手,还手算互殴?新规说清了
新浪财经·2026-01-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