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核心内容 - 西安市印发《西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5年修订)》,旨在优化调整全市声环境功能区,以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科学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1] 方案覆盖范围与功能区类型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覆盖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及西咸新区(直管区) [1] - 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至4类共五种类型,并明确了各类功能区在昼间(6:00-22:00)和夜间(22:00-次日6:00)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1] - 0类区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执行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标准 [1] - 1类区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标准 [1] - 2类区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执行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标准 [1] - 3类区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严重影响的区域,执行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标准 [1] - 4类区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严重影响的区域,分为4a类和4b类 [2] - 4a类包括高速公路、各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及内河航道两侧区域,执行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标准 [2] -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执行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标准 [2] 功能区划面积与单元统计 - 本次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为1528.53平方公里 [2] - 1类区划分89个区划单元,面积为383.56平方公里 [2] - 2类区划分114个区划单元,面积为829.48平方公里 [2] - 3类区划分56个区划单元,面积为309.71平方公里 [2] - 4a类区涉及交通干线656条,其中道路交通干线652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地面段)4条 [2] - 4b类区涉及铁路干线10条,铁路场站3个,面积为5.78平方公里 [2] 方案实施与调整规定 - 调整后声环境功能区类型提高的区域,其固定声源在本划分方案实施六个月起执行新控制标准 [3] - 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噪声的影响不适用于该方案,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相关环境标准要求 [3] - 规划区内未划分功能区类型的区域,可参照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方法确定,待用地规划实现后再确定相应功能区 [3] - 当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内建设现状发生改变时,将根据相关标准适时对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3]
我市发布新版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西安日报·2026-01-04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