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002598)投资者索赔启动,海越能源(600387)索赔案再达成调解将获赔

山东章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晚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1][5] - 律师提示,暂定在2026年1月1日前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准备发起索赔 [1][6] 海越能源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5年4月16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2][7] - 2025年12月31日,律师代理的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收到绍兴中院调解书,部分投资者已调解获赔,后续案件仍在推进 [1][6] 海越能源违法事实一:未披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在控股股东高鑫金控组织指使下,公司通过向供应商预付款形式转出资金供控股股东使用 [2][7] - 资金占用具体金额及占净资产比例如下:2021年1-6月发生额1.77亿元,余额1.77亿元,占比均为5.37%;2021年全年发生额3.77亿元,余额0.75亿元,占比分别为11.08%和2.19%;2022年1-6月发生额4.13亿元,余额3.13亿元,占比分别为12.5%和9.47%;2022年全年发生额6.88亿元,余额3.55亿元,占比分别为20.67%和10.68% [2][7] - 上述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不完整 [3][8] - 截至2023年4月30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2][7] 海越能源违法事实二:收入确认错误导致财报虚假记载 -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调减2022年半年度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30.21亿元 [4][10] - 差错原因为对2022年1-6月部分贸易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及成本,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及成本30.21亿元,分别占更正前对应项目的49.33%和50.51% [4][10] 海越能源投资者索赔资格 - 律师认为,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2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