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被立案调查,股民索赔可期

之前,2025年12月19日,山东章鼓发布《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因2024 年半年报关联交易、2024年年报关联交易和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披露不准确;2020年至2024年个别关联 交易达到审议标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其他事项,被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出具 的《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10 号)。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 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山东章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 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山东章鼓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宋一欣律师专栏) 宋一欣律师认为,山东章鼓案的索赔条件为:2026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