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政策修订要点 - 新修订的《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将对企业使用科研仪器设备的补助比例从30%大幅提升至50% [1][2][5][6] - 对大学生初创企业及创业团队(个人)的补助比例从30%大幅提升至85% [2][6] - 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收入后补助比例由最高不超过10%提高到20% [2][6] - 明确可将开放共享服务净收入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动态核增范围,鼓励将后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激励 [2][7] - 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科研仪器设备新赛道,鼓励实验技术人员申报 [2][7] 共享平台建设与资源现状 - 湖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已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管理服务体系 [3][7] - 平台已入驻管理单位708家,汇聚国家级、省级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096个 [3][7] - 平台入网科研设施和仪器达9158台套,总价值超百亿元 [3][7] - 其中,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有6703台套,总价值80余亿元;社会资金购置的仪器有2455台套,总价值20余亿元 [3][7] - 已推动中南大学等近百家管理单位建设了本单位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实时在线服务 [3][7] 高校资源与考核机制 - 高校是科研仪器资源的核心持有方,平台入网的30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共7299台套,其中高校拥有3770台套,占比达51.7% [3][8] - 高校仪器类型覆盖国家大型科学仪器分类表中的全部15类 [3][8] - 新《管理办法》将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纳入高校考核体系,以增强其主动性和责任感 [3][8] - 针对高校,新规还强调对新购大型仪器进行查重评议,并强化日常监督与结果运用 [3][8] 解决“不敢共享”顾虑的措施 - 新《管理办法》从三个方面推动解决管理单位的顾虑:推进建立共享保障制度、明晰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推动建立专业化共享服务团队 [4][8]
一省企业使用科研仪器设备的补助比例将提升至50%
新浪财经·2026-01-04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