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让利投资者!证监会最新出台→
金融时报·2026-01-04 19:53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落地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标志着持续近两年半的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收官,新规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1] 新规核心内容要点 - 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切实降低投资者成本 [2] - 简化赎回费收费安排,明确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3] - 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鼓励长期持有 [3] - 设置差异化的客户维护费支付比例上限,鼓励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 [4] - 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明确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于投资者,要求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 [4] - 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 [4] - 费率改革三个阶段落地后,每年可累计向投资者让利约510亿元 [4] 正式稿与征求意见稿的主要调整 - 认申购费调整:将指数型产品的认申购费进一步降低,费率调整至与债券型相同档位(≤0.3%),而主动偏股型基金费率上限为0.8%,其他混合型为0.5% [6][7] - 赎回费安排放宽:正式稿增加了豁免类型,对于个人投资者持续持有满7日的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对于机构投资者持续持有满30日的债券型基金,可以另行约定赎回费收取标准 [9] - 销售服务费范围扩大:正式稿规定,除货币市场基金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外,持有满一年免销售服务费的基金范围扩大(如FOF、QDII基金等),而征求意见稿仅限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 [10][11] - 整改期限延长:新规执行后,整改期统一调整至12个月,相较于意见稿的6个月或12个月给予了更长的调整时间 [11] 对市场参与者的影响 - 指数产品(ETF)竞争力增强:新规明确ETF可豁免赎回费要求,而场外指数基金个人需持有满7日、债券指数基金机构需持有满30日才可豁免,使得ETF作为指数化工具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12] - 代销机构盈利承压:代销机构或因客户维护费调整、认申购费率限制等加剧盈利压力,同时基金管理人直销自身产品免认申购费及销售服务费,使直销渠道成本优势显著 [12] - 基金投顾业务面临调整:新规要求投顾业务形成的保有量不得收取客户维护费,代销机构需在投顾费与尾佣间取舍,可能削弱其开展投顾业务的意愿,但个人持有满7日豁免赎回费的条款缓解了投顾调仓的赎回成本压力 [12] - 引导长期投资:投资交易费用大幅降低,且通过持有期超过一年免收销售服务费等制度设计,使长期投资更有吸引力,引导长期稳健的投资行为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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