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收官 每年将为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证券日报网·2026-01-04 21:59

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收官 -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31日修订并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标志着历时两年多的公募基金费率改革正式收官 [1] - 改革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规范销售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 [1] 改革三阶段与让利规模 - 第一阶段(2023年7月启动)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管理费率与托管费率,每年让利约140亿元 [1] - 第二阶段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每年让利约70亿元 [1] - 第三阶段调降销售环节费率,每年让利约300亿元 [1] - 三阶段改革累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1] 《规定》核心六大举措 - 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 [2] - 优化赎回安排,明确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 - 鼓励长期持有,对持有超一年的非货币市场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 [2] - 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 [2] - 强化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资金利息归属、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问题 [2] - 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壮大直销力量 [2] 产品费率上限具体规定 - 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8% [3] - 其他混合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5% [3] - 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0.3% [3] - 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不高于0.4%/年 [3] - 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不高于0.2%/年 [3] - 货币基金销售服务费不高于0.15%/年 [3] 赎回费安排优化 - 针对债券型基金,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免收赎回费,机构投资者需持有满30日 [4] - 针对指数型基金,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 [4] - 新规将机构资金持有债券型基金7天至30天便赎回的费率锁定在1%的高位 [4] - 持有30天以上的赎回费率定价权交由市场决定 [5] 改革影响与行业引导 - 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34%,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 [6] - 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使销售机构收入与投资者短期“赎旧买新”行为脱钩 [6] - 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50%的上限,激励销售机构服务好个人投资者 [6] - 通过对机构销售不同基金类型的客户维护费上限进行差别化安排,引导行业大力发展权益投资 [6] - 行业直销服务平台(FISP)为基金管理人开展直销业务降本、增效、控风险 [6] 市场评价与行业意义 - 市场人士认为改革不仅是“降费”,更是在“优化机制”和“重塑生态”,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1] -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使产品分类更科学、规则更贴合实际,未改变大幅让利于投资者的初衷 [3] -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新规是行业发展里程碑,推动从“销售驱动”转向“投资者利益驱动”,回归资产管理本源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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