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部分商品关税税率税目 我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经济日报·2026-01-04 09:38

关税调整方案核心内容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26年关税调整方案》自1月1日起实施,方案旨在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推动高质量发展 [1] - 方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调整进口暂定税率、优化税则税目、继续实施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1] 进口暂定税率调整 - 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2026年对935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1] - 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降低压力机用数控液压气垫、异型复合接点带等关键零部件、先进材料的进口关税 [1] - 为助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降低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未焙烧的黄铁矿等资源性商品的进口关税 [1] - 石化领域调整涉及生物航空煤油、烃基生物柴油、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等品种,体现了支持石化行业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化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导向 [2] - 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降低人造血管、部分传染病的诊断试剂盒等医疗产品的进口关税 [2] - 为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取消微型电机、印花机、硫酸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 [2] 税则税目优化 - 为服务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支持循环经济和林下经济发展,2026年增列智能仿生机器人、生物航空煤油、林下山参等本国子目 [3] - 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972个 [3] - 为机器人等新兴产品增列税目,有助于行业与企业精准掌握贸易数据,研判海外市场发展趋势 [3] 协定税率与特惠税率实施 - 2026年根据与34个贸易伙伴签署的24项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继续对原产于上述贸易伙伴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协定税率 [3] - 为促进与最不发达国家的经贸合作,2026年继续给予43个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3] - 根据亚太贸易协定以及我与有关东盟成员国政府间换文协议,继续对原产于孟加拉国、老挝、柬埔寨、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特惠税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