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新规六举措切实让利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2026-01-05 04:0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作为公募基金费率改革“三步走”的收官举措 新规通过六大举措切实让利投资者 预计全行业销售费用整体降幅达34% 每年为投资者节省约300亿元 叠加前两阶段成果 累计年让利超500亿元 改革旨在降低投资者成本 扭转行业“重首发、轻持营”逻辑 引导长期投资 并重塑市场生态 [1][2][4][5][6] 降低投资者成本 - 新规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 以切实降低投资者成本 [1] - 对于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年的货币市场基金 降费后投资者持有10000元每年成本从25元降至15元 降低10元 [1] - 对于认购费率为1.5%的主动偏股型基金 降费后投资者认购10000元成本从150元降至80元 降低70元(不考虑打折因素) [1] - 费率改革“三步走”累计每年向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 其中第三阶段销售环节费率调整每年让利约300亿元 [1][5][6] 费率调整具体标准 - 主动偏股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8% [3] - 其他混合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5% [3] - 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认(申)购费不高于认(申)购金额的0.3% [3] - 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销售服务费不高于基金财产的0.4%/年 [3] - 指数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销售服务费不高于基金财产的0.2%/年 [3] - 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费不高于基金财产的0.15%/年 [3] 引导长期投资与优化行业行为 - 将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使销售机构收入与投资者短期“赎旧买新”行为脱钩 [2] - 非货币市场基金持有满一年即免销售服务费 以降低长期投资成本 [2] - 针对债券型基金 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即可免收赎回费 而机构投资者需持有满30日 以解决此前部分机构利用短期免赎费规则频繁申赎的问题 [4] - 针对指数型基金 允许管理人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赎回费进行灵活安排 以鼓励发展与便利投资者 [4] 引导行业资源投向 - 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50%的上限 激励销售机构提升个人投资者服务体验 [2] - 通过对向机构投资者销售权益类基金、非权益类基金形成保有量收取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进行差别化安排 引导行业力量聚焦于提升权益类基金竞争力 [2] 费率改革“三步走”历程 - 第一阶段:主要降低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由1.5%、0.25%统一下调至1.2%、0.2%以下 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140亿元 [5] - 第二阶段:主要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 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0.26‰ 其他类型则不得超过0.52‰ 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70亿元 [5] - 第三阶段:主要调降认申购费等销售环节费率 每年为投资者让利约300亿元 [5] 行业基础设施与生态重塑 - 全新搭建行业直销服务平台(FISP) 为基金管理人开展直销业务降本、增效、控风险 [2] - 此次公募基金销售费率改革方案的出台 作为费率改革的最后一步 标志着我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平稳落地 [4] - 改革不仅降低费用 更在优化机制、重塑生态 增强了公募基金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与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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