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企业商标可申请预防性保护
新浪财经·2026-01-05 06:08
北京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新规核心内容 - 北京市自1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指引(试行)》,旨在防止他人擅自使用或傍蹭知名企业的字号、商标等商业标识 [1] 保护范围与对象 - 保护范围覆盖企业名称、简称、字号、商标等在本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业标识 [1] -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名称、简称和字号也可参考纳入保护范围 [1] 申报条件与路径 - 申报企业需满足在本市登记注册、商业标识有一定影响且符合规范、企业具备所有权、标识无纠纷等基本条件 [1] - 企业可通过“部门建议”、“自行申报”、“主动保护”三种路径办理名称预防性保护 [1] - 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可建议保护,企业也可自行申报,市级登记机关对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的标识可主动纳入保护 [1] 保护机制与措施 - 登记机关对纳入保护的商业标识实施分类保护,对相同或近似的名称申请,根据混淆可能性在同行业或全行业不予登记 [2] - 对于在全国有广泛影响的商业标识,市级登记机关可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荐,争取全国范围内保护 [2] 动态管理与期限 - 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当商业标识不再符合申报条件时,保护将被终止 [2] - 如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取得保护,经查证属实将被取消保护 [2] 企业自行申报流程 - 第一步为申报,企业需提交申报书、主体资格证明、商业标识权属证明及证明其“有一定影响”和“有必要保护”的佐证材料 [3] - 第二步为确认,登记机关综合考量标识显著性、公众知晓程度、使用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司法判决等多方面情况,确定是否拟予保护 [3] - 第三步为公示,拟保护的商业标识对外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则正式纳入保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