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市监罚〔2025〕烟40号
新浪财经·2026-01-05 08:10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和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9日对某主体处以罚款[1]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1] - 违法行为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1] 处罚依据与标准 - 根据法规,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 - 罚款金额为违法经营总额的20%以上50%以下[1] - 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1]